汇算清缴调整未取得发票暂估材料账务处理
时间:2025-06-15 09:48:28 来源:长白山新闻网 作者:理财 阅读:713次
年初企业对上年的所得税进行汇算清缴时,如果已经计入成本原材料进行暂估但是尚未取得原材料发票的,需要先对利润进行调增处理,补交企业所得税,其分录为,
借:以前年度损益调整,
贷:应交税费—应交所得税。
缴纳此汇算清缴税款时,分录如下:
借:应交税费—应交所得税,
贷:银行存款。
调整未分配利润,分录如下:
借:利润分配—未分配利润,
贷:以前年度损益调整。
(责任编辑:经济时评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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